Sforzando 稅務指南 2021|全方位為您解構香港公司利得稅 Par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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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orzando 稅務指南 2021|全方位為您解構香港公司利得稅 Part 2

計算利得稅的課稅基礎

利得稅(Profits Tax)稅制包括屬地原則在內的多項因素創造了一個極有吸引力的財政制度,豁免了在大多數其他司法管轄區通常會被徵收利得稅的各類收入:

  • 香港母公司從居民或外國子公司獲得的股息收入,在控股公司手中不被視為收入,因此無需繳納利得稅。香港沒有單獨的資本利得稅
  • 表。香港也沒有仿效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做法,將資本收益當作須繳納利得稅的營業收入來評稅。不過,在例外情況㆘,以買賣資本資產為業務的公司,須就出售該等資本資產所賺取的任何利潤評定為利得稅,猶如該等收益是買賣收入㆒樣。同樣,如果該資產被視為收益資產而非資本資產,那麼處置該資產所獲得的任何利潤都將被視為交易收入並被評估為利得稅。不徵收資本利得稅(通常與其他因素一起)對財政產生了一些影響:
    • 匯往香港母公司的利潤,如代表其出售在本港居民或非居民附屬公司的股權而獲利,則毋須在本港評稅,原因是該等利潤屬於資本收益,而且(就非居民公司而言)在司法管轄權以外產生的收入,根據地域原則可獲豁免繳稅。
    • 香港實體出售外國房地產而獲利,則毋須在本港評稅,因為該等收益屬於資本收益,並受地域性原則所限。這包括香港實體出售一家公司100%的股份,而該公司的唯一資產是外國房地產。
    • 由於貨幣收益和虧損被視為具有資本性質,它們既不是應稅利潤,也不是可扣除的虧損。
    • 香港實體將資本資產以市場價值和利潤轉讓給外國或居民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被視為資本收益,因此在香港不需要納稅(除非該資產被歸類為收入資產)。
  • 在香港,來自外國房地產的租金收入不屬於利得稅的應稅收入,但用於支付房地產稅的貸款的折舊和利息是不能在香港扣除的。不過,為支付房地產稅而支付的貸款的折舊和利息在香港是不能抵扣的)。
  • 由於屬地原則,香港公司的海外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利潤和虧損在香港既不屬於應稅利潤,也不屬於可扣除虧損。
  • 居民或非居民商業實體在金融機構的存款所獲得的利息收入可免征利得稅(作為例外,如果存款是由”金融機構”提供的,那麼金融機構所獲得的任何利息就利得稅而言被視為交易收入,並據此徵稅)。
  • 貸款利息收支的稅務處理需要特別提及,適用以下3種情況:
    • 香港借款人向外國貸款人支付的貸款利息,只有在外國貸款人是「金融機構」的情況下,才可以在香港扣稅。如果該外國貸款人不是金融機構,而是香港借款人的母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利息支出不能在香港扣稅,除非該母公司或附屬公司是一家關聯公司,並須就貸款利息收入繳納香港利得稅。
    • 如果香港公司向第三方提供的貸款是由外國司法管轄區(如直布羅陀)預付給借款人的,則在香港貸款人手中收到的貸款利息還款不屬於應稅收入。如果貸款是由香港向借款人提供的,那麼償還的貸款利息就要在香港納稅。
    • 香港的母公司如果借錢在外國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由於借款人賺取的收入有外國來源,因此不能在利得稅中扣除貸款成本。因此,該筆貸款應始終由國外子公司或國外分公司在國外的司法管轄區獲得減稅。
  • 由於屬地原則,沒有受控制的外國公司法律規定,非居民子公司的利潤和資本收益可以像居民母公司的利潤一樣被徵稅,美國和英國的情況正好相反。
  • 根據這種方法,集團內㆒間公司的利潤可與集團內另㆒間公司的虧損互相抵銷,從而減少須繳納利得稅的整體利潤。
  • 虧損可無限期結轉。這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只允許將虧損在固定時間內(通常為5年)結轉的做法相比,是比較有利的。
  • 由於香港沒有債務/股本稀薄的資本化規則,外國母公司可以設立最低股本和最高貸款資本的居民子公司,從而通過支付過多的利息減少在香港產生的應稅利潤。
  • 外國附屬公司向其香港母公司償還貸款資本或股本的本金,在本港可免繳稅款,包括以減資或在清盤時派發末期股息的方式償還。
  • 下列交易收入來源可獲豁免利得稅。
    • 購買、保留或出售根據貸款(政府債券)條例發行的政府債券所獲得的利息或資本收益。
    • 外匯基金債務票據。
    • 以港元計價的多機構債務工具。
    • 符合政府監管機構規定的指定投資計劃可獲豁免繳稅。指定投資計劃包括單位信託基金和互惠基金的投資。

利得稅免稅額

就利得稅而言,下列免稅額可從應稅利潤中扣除:

  • 僱主向根據《職業退休計劃條例》註冊的認可退休計劃作出不超過僱員年薪15%的供款(或供款撥備),可予扣除。 (無論如何,僱主如經營未根據本條例註冊的退 休金計劃,即屬違法)。自2000年12月1日起,強制性公積金計劃開始實施,容許扣除的金額為僱員薪金總額的5%,或每月最高2,560元。
  • 向認可慈善機構、屬公共性質的信託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作出的慈善捐款,如總額不少於100港元,但不超過扣除捐款前經調整的應評稅利潤的35%(2002/03課稅年度前為10%;2003/04至2007/08課稅年度前為25%),則可在計算應評稅利潤時扣除。
  • 根據法例須在香港繳納利得稅的外地收入所繳納的香港稅款,在計算利得稅時可予扣除(注意,外地來源收入通常無須在香港繳稅)。
  • 就利得稅而言,任何已繳付的物業稅均可從收入中扣除。
  • 資本設備的折舊免稅額如下:
    • 所有其他廠房和機器的成本的60%可以在第一年註銷,以後按10-30%的比率註銷。
    • 工廠建設成本的20%可在第一年註銷,以後每年按4%的比例註銷。
    • 翻新或裝修營業用房所發生的支出,可以分5次等額註銷。
    • 2004年5月,立法會通過擴大公司利得稅中研究與開發費用的扣除範圍,將與設計有關的費用也包括在內。

更多關於公司利得稅的資訊,請查閱《Sforzando 稅務指南 2021|全方位為您解構香港公司利得稅 Part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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